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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穿越之我在女尊当首富》TXT百度云小说介绍
小说《穿越之我在女尊当首富》TXT百度云_穿越之我在女尊当首富

小说《穿越之我在女尊当首富》TXT百度云

云殷

小说主角: 盛钰 陈芳 小幸子 小秋 阿洛 盛锦 阿钰 洛妹 修仙 绿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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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8/15 17:55:39

最新章节:小说《穿越之我在女尊当首富》TXT百度云最新章节 第37章 皇家围猎1 2023-08-15

小说简介:苏!强!爽!女强+搞事业+马甲+架空+万人迷洛筝上一秒还在数钱,下一秒就穿到了锦芸国一个一百八十斤的混混身上。what?!我的车房和八位数的银行卡就这么没了?!当然,最悲催是她连系统都没得骂,因为根本没有!等她接收完信息后,她想道:我现在死了还能回去吗?〔认真〕当然,即使原主一百八十斤,即…

内容摘要:洛筝翻了个身。“轰”她人傻了。“我靠!”what?我这豪华大床质量差到这种地步了?!居然都塌了!资本家我取你gǒu命!缓了几秒,她撑起身子。等一下,我的手,我的手怎么成烤猪蹄了!!!刺痛感袭来,是原主的记忆,等洛筝的眼睛再起澄明时,她已然明白。她,洛筝,穿到了一个一百八十斤的混混身上,花见花谢,人见人厌,没钱没颜没身材,没脸没皮没脑子,总而言之,生而为人,我很抱歉(_)。洛筝踉跄着站起,一身的肥ròu都跟着动一动,站起来都费力,首先那肥大黝黑的手映入眼帘,其次便是身上套着的一身粗糙的布料,肚子处隆起,当然,是因为太胖了,再想往下看那双如同大柱子的腿就看不到了,只能凭着触觉判断双脚亦是够大。洛筝缓过来才觉全身酸痛无力,喉咙渴得发干,不由得咳了两声,身上还有一股浓郁的酒味,刺鼻得很,还夹杂着身上的汗味,那味道别提有多酸。嘤,越想越心痛,她好不容易扛过十几年的学习生涯,每天除了搞钱就是搞钱,好不容易在30岁这年给自己放个长假了,揣着一兜子都装不下的钱,打算好好享受一下人间清欢,结果就享受了一个月,然后就成为了“背锅”侠。一张木桌,一个床头柜,两个随便用木头钉成的看起来就不稳的板凳,以及一张床,额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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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一壶酒
好看好看好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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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爱紫雨
书是好书,就是第一人称看着太他妈的累。 。
“其名悲风,罪名悲风,判决悲风”
“名字不能说的存在”
“万兽之母”
“和谐大爱世界,小我即大我,我爱世界,即世界爱我。世人痛我,骂我,辱我,卑我,耻我。我却………”
joker
不管罗兰表现得多么八面玲珑,也舍弃不了骨子里的傲慢;不管罗兰如何自嘲自己单身400年的苦逼现实,也从来没主动追寻过爱情。
从一开始,他就有着身为穿越者的高傲,也有着身为不灭者的自傲。罗兰从不会放弃,除了艾耶以外,他也从没向任何人低头。知道自己的弟弟是天才,于是他也尽全力追赶;因为世界的恶意,国破家亡,于是他花费数百年来对世界复仇;复仇后的空虚又使他期望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于是他用了后半生来拯救并创造了律法所带来的治世。他的高傲与不屈使他实现了理想,也使他轻易放弃理想外的一切。
如果卡文斯是随性,只会做自己期望的事,那罗兰其实没什么不同。他会算计一切来实现自己的期望,却从没留心过身边爱他的女性,因为他不需要。
即使海洛依斯最后成为他的伴侣,对罗兰而言,这也不是爱情。他需要的是有人能陪伴,分享心中的苦闷与与喜悦,是伴随一生的家人。罗兰不懂人心,他不会轻易分享自己的想法,伊莉莎不懂,于是她的付出却使他俩的关系渐行渐远;蕾娜与艾米拉也不懂,于是她俩也从未进入过罗兰的内心。只有与罗兰共通想法的海洛伊丝才知道,罗兰不懂也不需要爱情。

这本魔幻小说融合了搞笑,谋略,打斗与战争等多个元素。主线剧情相当吸引人,对人物的刻画相当仔细,世界观相当宏大,对背景的描写也是面面俱到。然而在写法上感觉有很大的不足,在谋略和战争里加入大量的背景描写和理论阐述无可后非,但若是用理论和背景把激烈的打斗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那文章完全失去了流畅性,看得特累。而若是单单看打斗场景,发现作者的打斗细节描写很少,没有让人热血沸腾的感觉,或许这是罗兰最爱的用计算来获胜的战斗方式,枯燥但有效,但作为读者,我却觉得有些遗憾。另外,作者期望插入大量搞笑元素,但我只看到了大量得堆梗,搞笑功力还差强人意。大量的背景与理论,也磨平了趣味。

作者或许像罗兰一样是将一切都用理性来思考,并进行写作。写出了规模宏大的战争史,主角一切的行动精于计算,条理清晰,但丧失了激情,减少了趣味。
这是一部理性的魔幻史,却不是激情的交响曲。
白衣
距我看完这书已经有四五年了,剧情和人物记得也不是很清楚了,但主角的爱情却让我记忆犹深。
大多数人都认为罗兰爱情经历坎坷是因为第二世主角女友的背叛让罗兰对爱情产生了扭曲的观念以及把自己的欲望剥离了出来,但事实上,罗兰不需要爱情。
罗兰作为穿越者,有一个俯瞰世界的大局观,同时他又是一个极端骄傲自负的人,这让罗兰从根本上有一种对艾希土著的优越感。而爱情,是建立在同等关系上的情感。所以,对罗兰来说,爱情是不可能的。但为什么说罗兰不需要爱情呢?因为这是罗兰对自己的惩罚。罗兰著下了太多的罪孽,而爱情这种美好的东西只会增加他的负罪感,所以,越是有人爱他,就越是令他痛苦,他不可能也不会去接受爱情,而不能回馈爱情,也会令他痛苦。所以,罗兰不需要爱情。
而一味的为主角付出女主们,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被罗兰逃避——无法回馈那份爱情,又不想伤害她们,就只能逃避了。而唯有女巫,她懂得罗兰的心思,所以她没有去逼迫罗兰去回答,而是选择成为罗兰的红颜知己,所以陪在罗兰身边的才是她,最后陪罗兰一起下地狱的也是她。
罗兰是个为了赎罪和复仇而赌上一切的疯子,一个高傲自负到极点的疯子,所以他选择救赎艾希来偿还罪孽,选择抛弃爱情来惩罚自己。
我讨厌这个疯子,因为他自负到认为只有爱情才是对他的惩罚。
我也深爱这个疯子,因为他自负到背负起所有人的命运。
穿越的兔子
当异界之门打开,深渊领主开始撤退,圣光之主卡罗兰扫视他的圣光神系,却发现所有秩序诸神也开始撤离。晶壁被开,异界的入侵者在门外等待,等待着侵略的时机,而界内的本该称为艾希大陆守护者的神灵却退缩了,不过秩序侧最强神灵圣光之主被罗兰称为“僵硬的神力处理机圣光服务器”卡罗兰并不打算选走,他环视四周秩序的神灵低下了头,深渊领主的恶意几乎实质化,他的天使军团在之前的大战中损失殆尽,连那始终环绕在他周围的圣光也在深渊王子卡文斯强制命令下的深渊领主的冲锋中消耗干净。
或许是一直围绕在他身边的圣光没有了的缘故,在登神时被信仰同化的圣光之主终于恢复了人性,他开始有了情感也有了思考。
“最终也免不了一个人奋战呀!”卡罗兰所此说道,但他却笑了,是否想起封神前的日子,纵然努力挥舞长矛却依就免不了独自前行。他突然抛下手中的长枪,神器圣光裁决。手伸入虚空之中。
“圣光啊,看到那个敌人了吗……”
圣光之主的手伸入虚空却仿佛伸入时间长河之中,金色的光芒从手中产生,卡罗兰手中握着的正是他还是人类时,所使用的破旧铁矛。

卡罗兰的长矛一最初之武一起源之光!
当圣光之主卡罗兰手持长矛时,他也将目光投向苍穹之外。
那里,无数的瞳孔正在俯视,那里,无数的恶意与意志已经形成实质。
圣光再度闪耀,光之神再度飞起。
这次,依旧是一人,这次,依旧沒有回头。
即便时光流转,圣光的守护之道却从未遗失。自从圣光之主卡罗兰为守护这个世界和生灵以来,每当世界遇到灾难与浩劫的时侯,他就从来没有缺席过。
光之神化作光柱,迎向了未知,银白的羽翼飘落,散满在空中。
虚空中回荡着他最后的声音。
“圣光啊!那个敌人值得一战!”

这部作品几乎是我见过最好的小说,剧情丰富多样,设定繁多且引人注目。若不是后期乱了,许多前中期重点刻画的人物未出现,使后面剧情较为单薄,不然就不是五星是六星了。
阴影℡
在这本书里,罗兰和小伙伴们的恶搞为我们带来欢乐,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本欢快的小说,但渐渐的,随罗兰悲惨的故事一点点的浮现,才发现它同样致郁,到后来——流苏精灵王出卖女儿,使精灵公主被捕奴队抓获、孽待至死的时候,心里更是一阵一阵的难受。可是,每一次的抑郁后,就又有与之对应的欢乐结局——变成“好”巫妖的罗兰、变成猫形史莱姆的奸诈导师、变成自然亡灵女妖的精灵公主等等,就又缓解了悲惨故事带来的难过,同时又有对后面故事的期待。最后用一句话概括:主(天)啊,这本书值得一看!
茫茫无痕
猪脚罗兰实力那么水,还能在强敌众多的情况下存活那么久,就靠一个过期的亡灵大帝称号、一深渊王子的哥哥的名望、还有一众不靠谱的队友,居然能够逆袭装逼成功,可见作者文笔水平高,装逼能力强~~
道走偏锋
我感觉完全是东一章西一章时不时插点厉史过来。根本看不懂。。。。。。。。。。。。。。。。。。。。。。。。。。。。。。。
评论者
内容凌乱,,,,,,,,,,,,
第一人称,,,,,,,,
部分剧情不合理,,,,,,。
万恶的50字,,,,,,,
小说主要娱乐方式
很搞笑,但是有些设定过分不合理了,我忍不了了,,,,,,,,。,,。。。,,,,,,,,,,,,,,,,,
微量尘埃†
看着很累,主角是有多少身份呀!前五十章就出来了4个身份,巫妖,审判官,法律之神,永夜之王。总感觉作者想到什么写什么,无力吐槽。不过题材不错,没书的可以看看
小明
emmm~_~就是忍不住冒个泡………………………………………………………………………………………………………………………………………………………………
世界
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小说 我已经看了三遍了轻松搞笑,不压抑十分适合打发无聊时间 剧情也比较有内涵 是西幻经典的一部小说
继续、宠爱√
看了几章,直接删了小说,完全不通顺,乱七八糟的,能不能好好写,直接看得无语=_==_==_==_==_==_==_==_==_==_==_==_==_==_==_==_==_=
已逝的旧世白亦仙
主角是受吗,正常人甚至是生物的本能对囚禁和生死被人掌控的厌恶都没有?,甚至还很享受。当然这书总体来说还不错,但主角与亚当他们的关系却有点令人矛盾和复杂,更何况正常生物不可能会对囚禁自己掌控自己生命的人有好感甚至成为一师一友的,哪怕是他们早就认识并且自己故意那样设计也不会有这可能的,因为人本身就是善变的,只有一个结论,这书主角作者就是打着写偏黑的小说写救世主和略为圣母卫道士的书,总之就是主角是个无强者心的屌丝巫妖普通人,没改变过一丝的得到力量的普通人暴发富而已。
丶神经质先生"
第一人称的坑爹作品。明明故事情节还不错为啥非要用第一人称呢?看着各种不得劲有木有。如果有和我一样看不得第一人称作品的书友慎入啊。很容易吐血的
风暴
对这本书完全没有喜感,感觉无聊,不知道是不是年龄没到,看不了这种无聊的书…………………………………………(๑• . •๑)
浅 枫
看到好多人都在推荐,本楼也点进来看了一会。看了几页还在懵逼时间段的时候,本楼注意到一个可怕的细节,作者竟然用第一人称来写书。第一人称会让一些人更能带入书的节奏,但更多的人对这个反感,本楼也是一样。虽然书评很多好评,但看到作者用“我”来描写主角,还是看不下去了
旧日支配者
不断更新的世界观,不断进步的主角,顺理成章的进步速度,运筹帷幄的幕后黑手,当你每一次以为主角无敌的时候,他又会面临新的挑战,没有不断的破碎虚空换地图,却给我带来了相仿的探索未知的乐趣,最后,罗亚赛高